自然资源北京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9 字号:【

打印

  自然资源北京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建设背景: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874号),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作为牵头单位联合报送建设方案,2019年8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设北京等12个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的函》正式批复建设。2022年4月,市卫星中心挂牌成立。




  中心组成: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管理及指导下,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作为牵头单位,北京市国土空间大数据中心、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作为共建单位,五家单位联合建设自然资源北京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建设目标:以“资源共享、务实管用”为目标,建设集数据管理、产品生产、主业应用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贯通部、市、区(街乡镇),推进卫星应用融入自然资源主责主业,提高国产卫星服务北京市自然资源等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的应用水平,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卫星遥感应用产品服务。

  中心定位:市卫星中心是自然资源部卫星应用技术体系下北京市唯一省级节点,不属于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准的机构。在国家层面,市卫星中心是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部卫星技术支撑的省级节点。在市级层面,市卫星中心是北京市自然资源领域和地方卫星应用技术统筹平台,实现全市卫星影像、基础航空摄影资源及其产品统筹,构建技术、人才创新平台,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提供卫星影像数据、基础航空摄影数据及应用服务。

  中心职责:市卫星中心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协调、数据生产、数据分发、研发保障、应用服务、人才培养六个方面。

  (一)管理协调。开展对全市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和基础航空摄影数据的统筹管理及应用服务;统筹全市自然资源卫星应用需求;推进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合作,建立工作机制;推进部、市、区沟通交流;组织开展技术研讨和培训。

  (二)数据生产。开展部下发、市统筹各类卫星数据(可见光、高光谱、雷达)和基础航空摄影的接收、存档、处理,产品生产;联合业务单位定期开展成果质检;承担部下发国产卫星北京影像周期性质量报告、在轨测试等任务。

  (三)数据分发。负责编制、发布、更新北京市国产卫星数据开放共享目录。

  (四)研发保障。负责北京市国产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推进市区节点建设,形成部、市、区链路;开展北京市国产卫星影像和基础航空摄影数据分发保障服务。

  (五)应用服务。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应用;编制卫星数据应用服务报告;开展北京市自然资源卫星应用创新发展研究。

  (六)人才培养。组织参加行业调研和交流培训等,组建影像生产、产品应用、成果挖掘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附件:

版权所有: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京ICP备13034775号-1 京公网安备110401400035 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5号

邮编:100038

电话:(010)63985887

传真:(010)63963144

E-MAIL:bcbgs@bism.cn

版权所有: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京ICP备13034775号-1 京公网安备110401400035

工作日8:00-11:30、13:00-17:00